镇反运动
2021-05-04 10:05 来源:  北京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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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统计,至1950年,昌平地区虽肃清了大部分土匪,但仍有散匪并未落网,全县仍有还乡敌伪人员5703人,会道门人员5600余人(其中道首172人);1950年全年发生反革命案件36起。因此,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,严厉制裁一切危害人民的反革命分子,已成为巩固和发展人民胜利成果的紧迫任务。

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镇压反革命的工作。在解放后的头几个月,京郊各地公安部门集中对各类反革命分子进行清查搜捕,破获许多特务间谍案件,初步安定了社会秩序。但初期镇反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缺点,当时不少干部存在麻痹轻敌思想,有的地方把“镇压与宽大相结合”的政策片面理解为“宽大无边”,致使一些首要的、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。

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,10月23日,中共河北省委作出《关于具体执行中央镇压反革命活动指示的决定》。11月10日,中共通县地委召开各县县委书记、宣传部长和公安局长联席会议,传达河北省委的决定和地委的贯彻执行意见。会后,昌平县委、县政府对开展镇反斗争作了具体部署。

从1950年12月开始,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广泛发动下,镇压反革命运动大张旗鼓地展开了。这次运动打击的重点是土匪(匪首、惯匪)、特务、恶霸、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。运动采取群众路线的方法,在党委领导下,实行全党动员、群众动员,使公安、司法机关同广大群众相结合,并且吸收社会各界代表和民主人士参加。对于反革命活动,分别主次先后,实行“准”“稳”“狠”的方针。

1951年2月,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》,为镇反斗争提供了法律武器和统一的量刑标准。结合《条例》的贯彻,县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镇反斗争的统一领导。

2月10日,县委制定《具体执行省委对镇压反革命犯措施的计划》,将镇反分为两步:第一步,处理现押的反革命案犯;第二步,审查过去处理不当的案犯,但要审慎研究适当处理。3月13日,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鲁平、公安局长许正宣亲自领导的镇反办公室,同时结合抗美援朝,采取多种形式,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工作。镇反斗争期间,通过召开各界联席会、控诉会、公审反革命分子大会,举办反革命罪证展览,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反革命分子的罪行及其造成的危害。广大人民群众纷纷行动起来,检举揭发和协助政府追捕反革命分子,城市与乡村遍布天罗地网,一批过去在解放区烧杀抢掠,解放后伪装身份,畏罪潜逃的反革命分子,自此无所遁形,均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。

4月25日,县委、县政府召开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,会议通过了镇压反革命工作和执行政策情况的报告,公布了35名首恶反革命分子的罪行,激起了各界人民的极大义愤,一致主张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。4月29日,昌平、南口、小汤山、东二旗、阳坊等镇村分别召开群众大会,控诉反革命分子的罪行。全县212个村的近2.5万人参加,至10月底,全县共逮捕反革命犯245人,其中判死刑56人,死缓9人,有期徒刑50人。至此,全县范围历时一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,国民党残留的反动势力基本肃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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