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色记忆中的包头(六)| 王若飞在包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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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若飞在包头

1931年7月底,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派王若飞、吉合等人从苏联回国,王若飞为特派员,“成立西北特委,以发展并组织西北的革命运动,尤其以民族运动为中心。”10月,王若飞来到包头,以旅蒙商人的身份住在泰安客栈,并与乌兰夫、李森等人接上关系。

青年时的王若飞

泰安客栈旧址

王若飞肯定了中共西蒙工委的工作,并指示乌兰夫:要始终重视武装工作,坚持做倾向革命的“老一团”的工作;要加强从进步知识分子中培养革命力量;面对九一八事变后国内的斗争形势,要发动群众抗日。王若飞还再三强调,必须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民族平等政策。

王若飞在乌兰夫的协助下,派吉合赴陕北与刘志丹红二十六军接洽关系,并于10月中旬,亲赴五原一带进行了一个月的社会调查。

1931年11月21日,正当王若飞准备启程前往宁夏之际,在凌晨被国民党当局逮捕。国民党包头警察局长马秉仁迫不及待地想得到共产党的活动情况,连夜组织审讯。王若飞乘敌人搜身之际,迅速将乌兰夫白天交来的报告放入口中咀嚼,被宪兵卡住喉管掏出。王若飞明白自己已经暴露,便以共产党员的身份和马秉仁等警宪人员展开面对面的斗争。在包头关押期间,他镇定自若,视死如归,没有暴露党组织和其他同志的情况,使敌人一无所获。12月,被转押到归绥(今呼和浩特)“绥远第一模范监狱”。乌兰夫等人多方营救,没能成功。1937年国共第二次合作。5月,王若飞获释,继续为党工作,直至牺牲。

来源:包头党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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